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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2:53:57     作者: 仪表管件

详细介绍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精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联合精密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别的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联合精密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大家都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联合精密公司 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合精密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518Z036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83,334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 19.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429,179.5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0,642,94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8,786,234.9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2]0003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409,498,219.34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59,760,571.1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856,896.01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865,904.85元;2024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014,847.38元。2024年 9月 24日,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4,432,300.00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分别于 2022年、2023年将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接收专户注销,并将上述账户剩余利息 302,099.10元转出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等累计形成收益 3,389,168.84元,因此募集资金专户 2024二、 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07月 1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园支行、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 7月 18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9,498,219.34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年产 3800万件 空调压缩机部件、 200万件刹车盘及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受一定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 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经过谨慎研究,2022年 9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 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 6月;2023年 3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安徽压 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 12月。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 ” “ 4MW ” “ 4MW 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均于 2024年年中结项,投入运营时间比较短,未达满产状态,因此不适用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的核算。 “ 5MWp ” 2024 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于 年 月结项,结项后公司分别向县、市相关的单位提交并 网验收申请,经现场验收并完成审批后,于 2024年 12月并网发电,因此不适用年度效益的核算。 “ ” 2024 12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于 年 月结项,暂未产生效益,不适用年度效益的核算。

  公司于 2022年 8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16,494.91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大华核字[2022]0011713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5,976.06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为人民币 518.86万元,合计 16,494.91万元。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 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发生以自筹资金前期投入募投项目并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2024 7 19 8,000 项目需要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分别于 2022年、2023年将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接收专户进行注销,并将上述账户剩余利息收入 302,099.10元转至公 1 —— 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024 8 16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广东 3800 200 ” “ 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 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 建设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MW(一期)分布式 ” “ 4MW( ) ” 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 2,443.2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 2024 12 330.15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于 年 月结项,扣除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金额后,节余募集资金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将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 1 ——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 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依据技术变动情况,对工艺路线来优化;其次,因技术进步,公司大量选用 国产化设备及关键配件,使自动化设备的采购成本较立项时明显降低。因此,项目总设备投入金额大幅度降低。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法律法规,从项目的真实的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 金,结合真实的情况减少了工程建设投入,并加强所有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用途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将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 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 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 建项目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 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 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 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 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系公司结合近几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公司真实的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募投项目。伴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国家格外的重视绿色低碳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 使用,在双碳政策的驱动下,对能耗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司本次对“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 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调减投资规模后,募集资金主要将用于安徽、阳山基地的光伏电站等相关项目建设。 电能为公司生产环节耗用的主要能源,近年来,由于公司产能持续扩张,生产耗电量逐步的提升,由于能耗双控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电价普遍提升, 对公司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从整体效益角度考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虽然“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产销规模将 , 会降低,但包括壳体在内的公司各类基本的产品的能源成本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公司产品保持较好的竞争力。 2023 8 28 2023 9 13 2023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年 月 日召开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及“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投 资金额进行调减,将调减的金额用于新的募投项目:“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 司 4MW(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受一定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 2022 9 27 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经过谨慎研究,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 3800 200 ” 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 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2024 6 2023 3 10 状态日期调整为 年 月;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决定将“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 12月。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4MW (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扬山联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MW(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均于 2024年年中结项,投入运营时间比较短,未达 满产状态,因此不适用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的核算。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于 2024年 7月结项,结项后公司分别向县、市相关的单位提交并网验收申请,经现场 验收并完成审批后,于 2024年 12月并网发电,因此不适用年度效益的核算。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于 2024年 12月结项,暂未产生效益,不适用年度效益的核算。